- 关于评选“十佳”及“先进”家装企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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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乌装协(2008)1号
关于评选乌鲁木齐市“十佳”家装企业及“先进”家装企业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各家装企业:
为在行业内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带头作用,逐步在行业内形成一个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热潮,为此通过评选进一步加强企业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学习,全面提高企业素质。以达到宣传企业,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扩大在社会上影响,使企业取得更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选办法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持有乌鲁木齐市建委颁发的家庭装饰装修资格证书、乌鲁木齐市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会员资格的乌鲁木齐市家装企业均可报名参加评选。二、评选条件
1、“十佳”家装企业年产值在400万元以上;“先进”家装企业年产值在300万以上。
2、客户有效投诉量3起以下
3、近两年没有拖欠员工工资和劳务费现象。
4、发生下列情况不能参加评选
(1)在评选期内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2)建委家庭装饰装修资格证书核查不合格的单位。
(3)在评选期内发生较大的工程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
(4)在评选期内发生3级以上(含三级)较大安全事故(包括人生伤亡、火灾、严重扰民事故)。三、评选程序和日期
于2008年4月20日前向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申报参加评选,并填写《乌鲁木齐十佳家装企业级先进家装企业申请表》,申报资料在2008年4月30日前报送到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评审小组。2008年5月20日前对参评单位的代表工程进行现场考评,评审小组于5月20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四、申报办法
企业自愿、社会推荐、行业协会邀请申报,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乌鲁木齐“十佳”家装企业及“先进”家装企业申报表。一式两份,单独成册,并附申报资料一册,内容如下:
1、总目录
2、参加2007年度评选十佳及先进企业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4、家装资格证复印件;
5、企业机构编制、各项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状况表;
6、企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7、2007年度财务报表;
8、2007年度代表工程三列(附合同、图纸、工程预算、工程资料、保险单、客户意见表);
9、其他部门或消费者授予的荣誉(锦旗、表扬信等)的复印件;
10、社会工艺工作(如扶贫、帮困、捐赠、慈善工作等)。
所有资料规格统一为A4幅面,备齐后页面加盖单位工装,报至乌鲁木齐建筑证书协会。五、评选原则
以建设部及有关家装工程管理办法为依据,评选工作坚持以实际情况和有效资料为根据,以标准为准绳,严格公正的原则。评选十佳及先进家装企业的标准是经营好、管理先进、质量优、环保措施达标、诚信服务。六、奖励
被评选为“十佳”企业的单位,由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授予“乌鲁木齐市十佳企业”称号,并发给奖牌和证书。被评选为“先进”企业的单位,由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授予“乌鲁木齐市先进家装企业”称号,并发给奖牌和证书。联系人:李志彤 电话:4605533
乌鲁木齐建筑装饰协会
2008年4月13日